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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前,我跟借我筆記本的同學碰了個面要回我親愛的筆記本。那可是我的葵花寶典,我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熬夜把每本課本的重點整理出來後做的筆記,它要是就這麼被別人綁架走了,那我想這學期的期中期末考準會被當的慘兮兮。

 

 

到宿舍時,非常好,我覺得陳哲羽那個白痴的祝福失效了,因為我解釋到已經口吐白沫了,還是沒有人相信我,說我們之間一定有什麼曖昧的舉動。

 

 

好啦我承認,我們是很常被誤會沒錯,所以對於外人不了解我們之間的人來說,會誤會也不奇怪,畢竟我們真的比好朋友還要要好。

 

 

為什麼沒有在一起?嘿嘿,我也不知道。所以我覺得日久生情是騙人的,不然我們認識了快五年,為什麼就一直保持這樣沒有更進一步的發展?這樣比較自在吧?其實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要我說一個所以然出來,我想,是因為少了一份心動、一些感動和一點點的衝動吧。可能我們都沒有勇氣,也或者我們從來沒想過。但是我相信是第二者。

 

 

反正我跟室友之間就是這樣,她們對我的八卦永遠講不完,說我是愛拈花惹草的蝴蝶,所以大學之後交過的兩個男朋友才會都以分手當做我跟他們故事的結尾。

 

 

但是我就是喜歡交朋友,我覺得不應該為了一個男朋友,就放棄朋友吧。我不是那種會為了男朋友放棄一切的人,除非我真的愛他愛到一切都願意棄之不顧,但是那是不太可能的,至少目前交過四任男朋友裡沒有半個會讓我真的有勇氣與全世界為敵。

 

 

要是我沒有義氣,那我只是活死人了,雖然我這個人沒什麼優點,但就是少不了義氣相挺這件事。後來室友們也沒在對我吐什麼嘈,只有提醒我跟男生住在一起的時候小心一點而以,看吧,她們就是這麼挺我,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就算從學校宿舍搬出來也想跟她們住在一起的原因。

 

 

「小雨小雨!筆記本借我。」嗯,除了她們會用苦肉記來跟我討筆記本來抄這件事之外。

 

 

看著她們淚汪汪的眼神請求著我,好像我不借就變成犯人一樣。唉,這些傢伙真的是。不過看她們努力抄著筆記的樣子,也捨不得罵她們不用功了。

 

 

我跟朋友們之間,雖然偶爾會因為意見不合起小摩擦或有些口角,但是不曾真正翻臉過,她們是我上大學之後互相幫忙扶持彼此,才有現在這個樣子的友情呢。

 

 

考試前幾天都在自己宿舍陪好朋友們努力,一起熬夜唸書,累了就一起去便利商店買宵夜吃,這樣的生活持續到考試前一天,每個人都早早睡了覺,習慣晚睡的我十一點就得躺到床上入眠根本不可能,正當我拿了鑰匙和手機正準備出門晃晃時,接到他的來電。

 

 

「現在有空嗎?我去載妳,我們去貓空看夜景。」反正都要出門,而我也還沒想到要去哪裡,所以決定答應他的邀約。

 

 

「嗯,你多久到?我在我家樓下等你。」

「我現在在妳家樓下。」語氣很平淡,有一點顫抖的聲音,外面應該很冷吧。

 

 

「厚!你偷跑!哈哈哈,好啦,那我進電梯了喔,Bye。」我踏進電梯,期待著見到他,不知道為什麼,很多很多壓力的時候,在他身邊,就是很放心。

 

雖然他總是損我罵我,但是感覺就是很輕鬆,那跟依賴男朋友的安全感也不一樣。

走向他時,我給了他一個很大的笑容,因為擔心明天的考試心情有點沉重,但是看到他,壓力好像就煙消雲散了。

 

 

可是我卻看見他的眉頭打了一個死結。

 

 

「醜女,妳怎麼就是不聽話還是要穿短裙?愛漂亮也不是這樣吧!我一點都不想看到明天新聞頭條是一個叫晴雨楓的女人冷死在貓空。而且他的知心好友陳哲羽還見死不救。這會破壞到我的形象好嗎?」

 

 

看看看看看,又來了,看見我第一件事就是虧,虧完才會說好聽話,雖然這句話看起來都不怎麼樣關心,像指責。

 

 

要不是因為他說我穿褲襪怕會冷到,我才不會想穿勒!

「什麼話嘛!我今天很乖耶,有穿厚的褲襪好不好,我是來跟你一起去看夜景的,不是來給你碎碎唸的!討厭鬼,快走啦!」我戴起安全帽,坐上他的機車,叫他快點騎,可是他卻把他的圍巾扯了下來叫我好好給我把脖子包著!這是對女孩子關心該有的態度嗎?莫名其妙。雖然心裡也莫名其妙的暖暖的。

 

 

路途中,風還是很冷,我問他有沒有暖暖包,他說沒有,可是卻抓了我抱住他的手塞近他的外套口袋,雖然口袋裡沒有暖暖包,但是還是溫溫的。

 

 

到了貓空,下了車,我自故自的先欣賞眼前這片我怎麼也看不膩的夜景。他從車箱裡拿了他買的消夜,那是我最喜歡的草莓蛋糕和牛奶。

接過宵夜,他叫我把手伸出來攤開,「這給妳,祝妳明天好運。」接過他手中的糖果,還特別看了看。

 

 

All pass糖?給我的?」草莓口味的耶!一定很好吃。

 

「嗯。」他點點頭,沒有說話,然後在我腳邊坐下。

 

「謝……」我的謝謝都還沒說完,他就先幫我接了下去。

 

「不用謝,那是系上學長給我的,我對糖果很挑,不吃所以才拿給妳的。」

我就知道這傢伙怎麼可能這麼好心特別買一顆糖給我吃。不過吃了總會安心一點吧,所以我還是會毫不猶豫的在考試之前把它吃掉。哈哈!

 

 

「最近小說寫的怎麼樣?還可以嗎?快寫完了吧?」我坐在他身邊,關心著他的工作狀況,在怎麼說我也是他的忠實書迷,不關心怎麼行!

 

 

「嗯,很好,結束了,只剩下後序要寫。」輕淡描寫過去,他也沒多說什麼,只是把實際狀況用最簡單扼要的話說完而已。

 

 

「是喔,那出版之後呢?有什麼活動嗎?」我好奇,因為我不想錯過他的活動。

 

 

「公司放我一星期的假,一星期之後會有三場簽書會。本來是想找妳一起去玩的,但是妳當時在北海道。所以就打消念頭。應該會自己出去晃一晃之類的吧。」

 

 

有時候其實我很心疼,沒有情人束縛著所以很自由,隻身前往台北,他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可是他卻有他的工作壓力。

 

 

嗯,不要懷疑,今年他才剛是大學新鮮人,而在前面我也提過了,他是一個小說家。十六歲那年被發覺,出版了第一本小說。就此成了出版的書總是暢銷和引起轟動的大作家。

 

 

正因為沒有談過戀愛,所以出道三年以來出版的四本小說,都很青澀,卻感動人心,這就是為什麼可以這麼受歡迎的原因吧。

 

 

而我這個朋友能幫他做的,只有支持他寫的小說,和偶爾陪陪他出去玩而已,因為我看不出來他缺什麼,或是需要什麼。

 

 

他的朋友圈很廣,人緣也很好,交心的朋友也不是沒有,跟普通大學生一樣,打工,唸書和玩樂。只是多了一個在八到九個月之間就要寫出一本小說滿足書迷的責任而已。

 

 

所以我其實也很想在他休一星期假的時候陪他到別的地方玩玩,我能做的就這些。「真是對不起了!班遊我還是得參加,不能拖隊的……

 

 

「這點分寸我還有好嗎?醜女?我怎麼可能叫妳這個白痴從北海道飛回來?最好跟緊一點,不然我怕我會不小心在國際新聞上會有一個台灣叫做晴雨楓的女人在北海道境內失蹤。」他偷喝一口我剛打開的牛奶,還對我做鬼臉。

害我忍不住從他頭上卯了一拳……我可不是失手,是有意的,哈。

 

 

「欸醜女,妳打輕一點會死是不是?我是肉做的會痛好嗎?頭殼如果被打壞妳要跟我的書迷交代!」他開玩笑的說著。

 

 

「交代個屁啊交代!交代說他們心裡仰慕的小說家是個白痴豬頭神經病,還一天到晚欺負知心朋友大笨蛋啦!」哼了一下,我搶回我的牛奶,喝的一滴不剩。

 

 

雖然聊天的時候總是損人,關心總會變指責,又喜歡跟我鬥嘴吵架,有時候很受不了他的搞笑,但是他就是我這麼一個知心到不能在知心的好朋友,陳哲羽。

 

 

 

*他的搞笑,跟白痴的樣子其實是一樣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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